筆陣:還我選舉權 特區政府要還債 /文:阮紀宏
文章日期:2018年6月12日

【明報文章】內地及政制事務局長聶德權日前說,考慮准許在內地的港人於駐內地辦事處投票,研究現行合資格選民需符合的通常居住規定,是否對日後經常往返大灣區的港人有影響,但強調要仔細思考運送和管理票箱等的安排。這是至今香港最高級官員就香港常住內地居民投票權的表態,作為在內地常住港人,對此表示肯定,唯一不能同意的是他用了「考慮准許」的字眼,對於港人應有的選舉權利,他還可以考慮不准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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