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10歲須負刑責 證「能辨是非」方入罪
文章日期:2018年5月2日

【明報專訊】10歲女童涉取走父親女友人價值逾500萬元的首飾。大律師陸偉雄稱,10歲或以上兒童須負上刑事責任,以今次案件為例,女童或涉干犯盜竊罪,須在監護人或社工陪同下到警署落口供,警方若有足夠證據起訴,案件會轉到少年法庭審理,而控方須額外證明疑犯有「分辨是非的能力(doli incapax)」,即證明疑犯知道有關行為是犯罪,疑犯才可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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