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人大常委會一地兩檢決定的法理分析(上)
文章日期:2018年1月8日

【明報文章】人大常委會在去年12月27日就「一地兩檢」法律問題作出決定,在香港法律界引起軒然大波。有些論者認為這個決定欠缺法理依據,甚至有人認為它反映中央為了讓香港特區政府在西九高鐵站實行一地兩檢,不惜違反或歪曲《基本法》,作出一個任意的決定。對於這些觀點,我不敢苟同。在本文中我會嘗試說明我所理解的人大常委會這個決定的法理邏輯和思維,以供香港法律界及各界人士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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