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界批撥款基準落後
文章日期:2018年1月8日

【明報專訊】政府自2000年推行整筆撥款,將資助由昔日提供實際成本,改為不嚴控人手項目情况下作出一筆過撥款的模式,劃一以公務員薪級表中位數及服務的人手編制計算津助額,原意盼機構可靈活調配資源。有社福界管理層批評,本港福利規劃及人手編制嚴重滯後,且仍沿用當年制定的撥款基準,制度追不上社會轉變,如人口老化、新增護理需要等,促請當局重新評估服務需求,徹底檢討福利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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