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機構連續3年撥款用剩退社署 儲錢應急另有資助 議員質疑無善用公帑
文章日期:2018年1月8日

【明報專訊】整筆撥款制度給予非政府機構彈性用錢,但當整筆撥款儲備超出每年營運開支25%,社會福利署會取回超額部分。本報翻查165間獲津助的非政府機構周年財務報告,發現29間2015/16年度退錢,至少6間2013/14年度起連續3年度「回水」。機構解釋未盡用撥款原因包括未能請到合適人手、獲額外基金資助。有小型機構指需審慎理財及儲錢應急,嘆撥款基準遠落後於服務及人力需求。有議員批評情况不理想,質疑機構未善用公帑,促社署加強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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