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特區政府日前公布與內地政府就兩地刑事通報機制的新安排,訂明通報時限、通報內容、機制適用部門及通報渠道等。這其實是相當遲來的檢討修訂安排。現行通報機制自2001年起實施,運作至今已逾16年,民間團體多年來已要求檢討機制,若非早前發生銅鑼灣書店股東及員工失蹤事件,兩地政府亦不會磋商改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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