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立:國家名義殺人並非唯一的合法殺人
文章日期:2017年11月13日

【明報文章】最近,有人提出「以國家名義殺人不犯法」的言論,而引起了爭議。根據報道,他當時的發言翻譯如下,「有一種行為,古今中外,都是犯法,就是殺人,而且會處以極刑。但有一個例外,古今中外,都有這個例外,就是以國家名義殺人,是不犯法。這個我們可以看到國家之間的競爭甚至乎鬥爭,本質是什麼。」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