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平常心看待國歌法 立法毋須鑽牛角尖
文章日期:2017年11月2日

【明報社評】人大常委會將於本周通過決議案,把新近通過的《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由本港立法實施,任何人在公眾場合蓄意侮辱國歌,將面臨刑事責任。有人主張從嚴立法,甚至應該有追溯力,亦有人羅列種種假設情况,質疑具體執法可行性。《國歌法》本地立法應該以平常心看待,既要維護國家尊嚴,亦要保障港人基本自由,毋須照搬內地條文,寬緊視乎社會實際情况,不應隨便違背本港法律一貫原則,亦沒必要鑽牛角尖,自己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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