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審議國歌法 學者料港實施 升國旗奏唱須行注目禮 改詞亂唱可拘留
文章日期:2017年6月23日

【明報專訊】第12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昨初次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草案)》。草案規定舉行升國旗儀式奏唱國歌時,在場者應當面向國旗,行注目禮;惡意修改國歌歌詞或故意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者,可被公安機關拘留15日以下。有法律學者預計草案一旦獲通過,本港或要透過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再在本地立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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