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動罪成第4人 齙牙被認出 技術員暴動燒車勢判囚
文章日期:2017年4月4日

【明報專訊】公開大學技術員昨被裁定於去年農曆初二旺角大衝突時,參與暴動及縱火燒的士罪名成立,成為事件中被裁定暴動定罪第4人,法官明言會判監,被告即時還押。法官裁決時指出,被告齙牙特徵及輪廓和涉事犯案者一致,案發後被告刻意不戴眼鏡及更換八達通,構成「奇怪巧合」,裁定他就是犯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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