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文章日期:2017年3月1日

【明報文章】前特首曾蔭權被判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名成立,法官在判刑時指出,雖然他在過去四十年的公職生涯中無庸置疑地對香港作出了重大的貢獻,但他犯案時是特區的最高級官員,有違誠信的行為便顯得更為嚴重。在考慮過所有求情的理由後,法官最後將三十個月的刑期改為二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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