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新晉大律師的迷思
文章日期:2016年11月19日

【明報文章】我的崗位經常需要講解大律師行業與事務律師行業的分別,其間我會強調當大律師還是律師是一種個人的專業抉擇。按專業守則,大律師必須以獨立身分執業,主要透過事務律師轉介個別案件而受聘,而事務律師本身均具備專業法律知識,理應不會聘任不稱職的大律師處理案件,所以大律師行業汰弱留強。然而剛開展業務的大律師缺乏一般受僱人士可得的保障,因此沒有足夠的時間和機會展示個人的實力及在行內建立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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