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護和修改基本法
文章日期:2016年8月18日

【明報文章】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最近在公開活動中指出,擁護基本法毋須同意每條條文,而她本人就對基本法第107條有關政府財政須量入為出的原則不同意。我同意林鄭的說法,即擁護憲法,不代表必須同意憲法中所有條文。相反,一個國家可按照當時社會的發展情况,因時制宜,修改憲法,例如美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以往也曾作出多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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