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朝貢體系下的本土定位(下)
文章日期:2016年2月12日

【明報專訊】上篇(刊1月29日《明報》)談到,若以往民主派走的路,是在支持一國兩制、認同《基本法》和中國憲法為基礎爭取民主,到了後佔運年代,無可避免要走「不承認基本法、不支持一國兩制」的路,其實算不上什麼新思維(才不想搞新思維呢):第一,自中共硬把基本法套以8.31框架,連溫和民主派人士也不會說承認基本法,由此對一國兩制的解讀,也有《中英聯合聲明》和8.31兩個版本;第二,在過往很多有關政制發展的討論場合,包括討論《香港革新論》成書的過程中,筆者也問,要提出新的自治構想,究竟是為了復辟一國兩制的自治範圍,還是重新界定港陸界線?雖然成書作者紛陳,沒有提出確切答案,但我們需要思考的是,如果維護「香港的世界性」是民主派未來的大方向,現存的一國兩制能否給予足夠的權限?假使答案是不足夠,我們才有基礎提出新的兩制論,使香港人的價值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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