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部分食肆「怕麻煩」沒領牌
文章日期:2015年12月20日

【明報專訊】根據《食物業規例》,壽司及刺身均屬限制食物,食店若提供此類食物,須在領取食肆牌照時註明,並申領限制出售食物許可證如「壽司許可證」及「刺身許可證」,才可供應壽司、刺身予食客,若食店自行製作或處理壽司、刺身,則須領「食物製造廠牌照」。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