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從夫姓傳統失敗 日婦權受挫 最高法院裁明治時代法規合憲
文章日期:2015年12月17日

【明報專訊】日本最高法院昨首次就「夫妻同姓」及「禁止女性離婚後6個月內再婚」兩項家庭法規作出裁決,判決後者違憲,但只把禁止再婚限期縮短至不得超過100天,並未取消,國會必須根據判決結果修改法例,「夫妻同姓」則裁定合憲。這兩項源自明治時代的法規長年被批評旨在鞏固以男性為軸心的家庭制度,歧視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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