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暉、吳舒景﹕維護香港核心價值 修法並非理想出路
文章日期:2015年7月21日

【明報專訊】自政改爭議告一段落後,修改《基本法》的呼聲不絕於耳,這種呼聲源自於1990年後出生的一代,他們高呼「全民修憲」,旗幟鮮明,有的甚至以焚燒基本法來表達意見。他們認為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8‧31決定」規限香港的民主,而該「決定」援引的法理依據源自基本法。所以,只有修法才能為香港民主普選帶來曙光。在不久之前,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大律師公開表示不支持修改基本法,其中一個重要理由是基本法中有不少條文是保障港人的自由和權利;特區政府執行過程中經常偏離基本法,所以是執法之過,而非條文之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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