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交易不尋常 華潤應詳細交代
文章日期:2013年7月18日

【明報專訊】3年前,華潤電力(0836)在山西購買煤礦,被指有異乎尋常情况,數月來本港和內地傳媒陸續報道,迄今華潤當局未作完整解釋,事態演變到有內地記者實名向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舉報,華潤則發聲明指舉報含惡意誹謗,保留法律追究權利,事態如何發展尚待觀察。華潤電力是本港上市公司,要向投資者和股東負責,華潤集團應該委託具公信力的獨立人士調查煤礦交易一事,如實交代整件事,以體現企業誠信和良好企業管治的原則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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