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須交稅3.4億 賣樓所得料清袋
文章日期:2012年11月21日

【明報專訊】早前以低價3.8億元出售半山獨立屋楠樺居的商人陳振聰,遭稅局追收逾3.3億元利得稅及物業稅,陳不服提司法覆核,獲准延長反對評稅期限,稅局不服上訴反勝獲判得直,陳昨向終審法院申請終極上訴許可,但被駁回兼須付訟費,意味陳終難逃繳交連罰款在內估計近3.8億元稅款,換言之其楠樺居樓款迅即「一鋪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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