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認人「戲子」 時薪部分不足28
文章日期:2011年6月7日

【明報專訊】警方的認人手續會透過中介公司安排臨時演員(俗稱「戲子」),有戲子表示工作兩至三小時,只獲70元工資,即使超時工作,每超半小時僅獲5元補水,工作時間愈長,時薪便愈低。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中介人與戲子不存在僱傭關係,可能不受最低工資保障,認為政府應在承包合約加入條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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