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談「全體議員」定義顯智慧 補選期政改方案勿提交立會
文章日期:2010年2月8日

【明報專訊】5名議員辭職後,立法會「全體議員」數目應是55還是60,引起爭議,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上周三裁定,會議法定人數維持30人,但為免牴觸《基本法》,未有就「全體議員」下定義,交由議事規則委員會討論。如果「全體議員」被定義為55人,建制派就有足夠人數通過政改方案,曾鈺成此時選擇避談「全體議員」,無疑是避重就輕,卻也是具有政治智慧的決定,避免予人偏幫建制派的口實。特區政府及立法會各派必須清楚認知,5議員辭職屬「非常規時期」,議會建制派不應借機強行通過任何與「全體議員」數目有關的敏感決議,港府更不應把政改方案提上立法會表決,因為即使獲得通過,也會被指「乘機搏亂」,惹來法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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