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玉歡:簡樸房政策:平衡規管與民生需求
文章日期:2025年1月10日

【明報文章】在香港住房問題的複雜拼圖中,「簡樸房」政策的出台,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與討論。政府旨在取締不合格劏房而推出簡樸房規管制度,房屋局制定的八大標準雖立意於提升居住質量與安全,但其嚴苛與實際執行困境不容忽視。

毋庸置疑,簡樸房政策的首要意義在於改善居住環境。現約有11萬戶人家居住在分間單位,這些劏房的居住環境良莠不齊,部分存在諸多問題。通過制定簡樸房標準,例如必須有窗、獨立廁所、面積不小於8平方米等,能夠有效提升居住的衛生和舒適度,為居民提供更健康、適宜的居住條件。

其次,簡樸房政策有助規範租賃市場。過去劏房市場缺乏統一標準和有效監管,存在諸多亂象。明確的簡樸房出租制度,要求不合標的單位必須改建,由專業人士確認並申請認證,可減少違規出租行為,保障租戶權益,使租賃市場更加有序。

劏房業主多長者 強硬執法悖情理

然而我們要認清一個現實,即是劏房在港存在長達二三十年之久,眾多業主為年長者,租金收入是其重要生活支撐。從刑罰角度看,現時建議對違規業主或二房東最高罰款30萬元及監禁3年的處罰,被一些業界人士認為過重。在這種情况下,強硬執法易使其生計陷入困境,且與社會情理相悖。

對比賓館行業,賓館部分房間可以透過「新風系統」代替窗戶,滿足通風要求。而簡樸房卻必須嚴格遵循窗戶的設置標準,此規定亦被認為缺乏合理性與靈活性,有必要參考賓館操作模式,適當放寬。

政府施政過程中,不應脫離社會現實,否則出台一個看似「科學」的新政,卻陷入不能落地的尷尬,會嚴重影響政府之於市民的信任度。劏房的出現,本是香港住房緊張背景下的無奈產物,但長期以來為基層市民、年輕人及新移民提供了經濟實惠的住宿選擇,對社會穩定有一定積極意義,亦具一定的時代性。當今天這個時代不再需要它,也應以循序漸進方式向其告別。

多方面考慮 勿顧此失彼

就處理香港劏房問題而言,改善居住環境是官民共識。而在此前提下,政府還應考慮更多,不應顧此失彼。在政策導向方面,當局應摒棄簡單粗暴的取締思維,轉為以勸喻和協助為主的寬鬆策略。政策目標應聚焦於改善居住環境,而非僅僅追求在數據層面上減少劏房數量。例如,可大幅延長現有寬限期,給予業主3年甚至更久時間,並提供免息貸款和改裝費用資助;同時在技術諮詢與工程實施上給予全面支持,助力劏房向簡樸房平穩轉型。

所謂寬鬆和勸喻為主的政策,亦可以是規管和鼓勵為主的政策導向,諸如向主動改造不合規格劏房單位的市民提供一定的支持措施等,以減少社會對新政策的牴觸情緒。具體而言,以標準細則為例,仍有優化空間。簡樸房面積要求應預留一定彈性空間,畢竟在實際改造中難以做到絕對精準測量。

同時,鑑於大量劏房位於老舊唐樓,這些建築因年代久遠,已積累諸多屋宇署維修命令,現時建議的5年認證期限過短,且舊樓認證標準嚴苛,應予延長和放寬,減輕業主負擔。執法順序上,優先針對市場上條件最差的,例如僅有公用廚廁的「梗房」、板間房和籠屋等開展執法行動,為其他相對較好的劏房留出更多整改時間,避免大規模房源流失,引發租金飈升和夾心階層居住困境。

以日本為例,日本在處理低質量住房問題上有較豐富經驗。在過去幾十年間,日本透過持續不斷推進住房更新計劃,逐步改善大量老舊和低質量住房。他們採取了政府引導、資金支持和居民參與相結合的方式,平均每套低質量住房的改造周期約2至3年。政府設立專項基金,向改造項目提供低息貸款;同時鼓勵居民成立自治組織,共同參與改造方案的設計與實施,有效提升了改造效率和質量。

應延長及深化公眾參與

此外,好的政策真正落地,離不開具有相當廣度與深度的諮詢期。對於簡樸房政策,當局應大幅延長並深化公眾參與度。當前政策涉及眾多複雜利益關係和技術細節,例如消防門標準化預計共耗費10億元,這需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確保科學合理地制訂政策、深入人心。同時政府應正視租金上漲風險,在推進簡樸房的建設過程中,通過增加住房供應、規範租賃市場等綜合措施穩定租金水平,防止因政策實施而導致住房成本進一步加重基層市民負擔,從而推動本港住房問題逐步改善,實現社會和諧穩定發展。

簡樸房政策之於香港的宏觀房屋政策拼圖,也許只是冰山一角。惟實際上,正正是這冰山一角,對改善本港房屋難題起到承上啟下的連接作用,其關乎社會最脆弱人群的居住問題。妥善解決這一難題,對香港現有房屋政策有多方面意義。為使這一政策的積極效益充分釋放,需要政府盡可能平衡好規管力度和民生需求,從而更有效實現保障居住質量、規範市場秩序之目的。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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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玉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