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樹工升降台墮下「死於意外」 家屬不服裁決
文章日期:2024年12月18日

【明報專訊】康文署女技工3年前在西環修葺樹木時吊臂折斷,隨升降台墮下身亡,死因庭展開研訊,家屬懷疑事主非法被殺。經過9天研訊,死因裁判官林希維昨裁定事主死於意外,指研訊無披露任何法律上構成嚴重疏忽導致誤殺的證據,另因事發後當局已跟進,故不提出建議。家屬對裁決「無法理解」,強調升降台有金屬疲勞的情况不尋常,透露已就民事索償案向法庭呈交資料。翻查資料,事主家屬今年4月入稟區院向康文署長索償。

康文署回應稱再次對意外身故女技工的家屬致以深切慰問;由於民事索償仍在進行中,現不宜評論;署方亦會定期檢視安全工作系統,並適時更新,以保障員工和市民的安全。

家屬稱金屬疲勞不尋常

懷疑非法被殺 入稟索償

林官在裁決時指出,事主曾賽茹(終年55歲)於2021年8月18日上午約9時36分在西環德輔道西及水街交界於升降台修建樹木期間,升降台突然下墜,事主連同升降台一同墮下,救護人員到場後將她送院,其後不治。林官提到死因從病理學角度審視,必須與意外成因的概念分開,家屬結案陳辭時提到案中直接或間接加速或促成死因的原因或包括升降台金屬疲勞、不良改裝等,最多只能視為意外成因。

官指死因須從病理學審視

林官引述法醫供稱,事主死因為多重胸部創傷(chest injury),瑪麗醫院急症室醫生亦不反對說法,林官接納此為導致事主死亡的傷害或疾病。家屬基於事件中有人犯下嚴重疏忽導致誤殺(manslaughter by gross negligence)而主張「非法被殺」的結論,林官反駁指出,據法例規定,嚴重疏忽會令合理謹慎的人預視重大危險,且為致命的危險,惟研訊無此情况。

林官又稱,據專家證人、城大材料科學及工程學系退休教授胡志文的證供,升降台吊臂斷裂的原因是金屬疲勞,然而無法估計事發時的斷裂程度,且即使斷裂超過數毫米,裂紋有可能被表層油漆遮擋,難以目測。林官裁定事主死於意外,並接納康文署及機電署一方稱有關建議已落實。不過林官留意到,雖然機電署事發後發內部指引,訂明負重機器須做無損檢驗,惟無列明最少兩年一次的頻率,署方可加回上述的內部指引。根據聆訊,康文署及機電署均列作本案的利害關係方。

【案件編號:CCDI 716/21】

(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