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事主2019曾遊行 常問可否搭順風車
文章日期:2024年12月12日
【明報專訊】被告陸振中昨日自辯提及,他2022年5月上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除了日常工作,需在七一前巡視沙頭角內被視為敏感的設施,以及着手跟進沙頭角禁區逐步開放事宜。陸稱事主X曾抱怨認為她隸屬邊界警區等於「守水塘」,要求陸推薦她進修刑偵課程;當時他考慮到處理沙頭角開放需要人手,不答應X的建議,惹X不快。
拒薦進修「惹不快」
陸振中辯稱,他正式上任前夕,其上級表示當日有政府官員及立法會議員赴沙頭角實地考察,要求陸提前到沙頭角幫手;他上任後由於臨近七一,故特意前往被視為敏感地點的紅花嶺發射站,觀察有否破壞情况,該處只能徒步,由X隨行與陸「行山」。
陸說,6月飯局後他與X關係如常,X時常問他可否「搭順風車」上下班;7月5日,他讓X坐「順風車」回家,其間X哭訴男友家人不滿她的職業及中學時從內地來港的背景,又抱怨自己從學堂畢業後一直駐守邊界警區,擔心不利仕途,要求陸推薦她進修刑偵課程,惟他考慮處理沙頭角開放需要人手,故無答應,並觀察到X有不快。
稱代購小米手機「未還款」
陸續說,X在日常工作使用WhatsApp商業版,而非一般個人版,被其他同事投訴「古靈精怪」,擔心有警方資料泄露風險。陸又指,X曾透露自己於2019年上街遊行及罷課,原有電話號碼用於與舊同學聯絡,加入警隊後一切人事工作使用新號碼。由於iPhone只能下載一個WhatsApp 個人版,故X工作使用WhatsApp商業版。陸提點X使用Android手機可解決問題,並幫X代購一部價值約6000元的「小米」手機,至今X仍未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