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振中否認曾入殘廁 稱事主攬腰讚「好男人」
文章日期:2024年12月12日

【明報專訊】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警司陸振中涉嫌非禮女下屬及襲擊同袍案,昨在區院續審。陸振中選擇自辯,供稱當晚飯局同袍酒後失態,事主醉到嘔吐,他秉持男士風度,3次陪伴事主前往殘廁。陸否認發生殘廁內摸胸、逼口交等行為,自言一直在殘廁外守候,又稱事主回程時攬住他的腰、表示「未見過咁好嘅男人」,他當下反感,握事主的手腕讓她鬆開攬腰的手,要事主自己行。案件今續。

被告陸振中(42歲)被控2022年6月22日至翌日三度非禮女子X,以及同年7月15日各一項危險駕駛、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普通襲擊罪,涉及X、督察蔡文浩和賴文顯。

否認飯局要下屬「杯杯清」

陸振中昨日供稱,他2006年加入警隊任職督察,2015年晉升總督察,2022年5月升任警司後,被派往新界北總區邊界警區、沙頭角分區擔任指揮官,曾處理沙頭角禁區開放計劃(見另稿)。陸自言為佛教徒,育有一子一女,妻子2017年為照顧子女辭職任家庭主婦,惟他上任兩個月後便因本案停職,其妻重操故業任註冊護士。

陸表示,他上任前已從上司耳聞,沙頭角分區因位置偏僻,同事常遲到早退,故上司叮囑陸「要睇緊啲同事」。陸上任後,下屬為總督察黃燦熊、X、蔡文浩和賴文顯。陸形容與下屬關係熟絡,形同師兄弟妹。

至6月22日,陸收到上司通知稱黃將於一個月內調職,X知道後安排督察級飯局為黃餞行。當晚一行5人到粉嶺聯和墟街市的熟食中心吃飯,席間各人有喝啤酒。陸否認有恃上司的職級要求下屬「杯杯清」,反指「我唔鍾意自己同人哋飲酒」,故他將X及賴在餐桌嘔吐的失態行為拍攝下來,留待日後提醒二人。

稱廁外看七一資料 曾扶事主

陸又指,賴受酒精影響變得激動,一度與食客及侍應爭執,X則伏在桌上或挨着賴;他關心X的身體,陪伴X前往殘廁。陸說,當時X走在前,他在後面「戒備」,打算必要時攙扶X,如是先後3次陪X往殘廁。他否認有進入殘廁及侵犯X,堅稱自己3次都在走廊守候,有時挨着牆、用警方手機觀看即將七一國家領導人來港的安保行動等資料。

對攬腰「反感」 鬆開事主手

陸續稱,他因為男士風度才多次陪伴X。第二次陪伴期間,X回程時向他說「你好好人,好過我男朋友,早啲識你就好」;在第三次陪伴,X向陸稱「未見過咁好嘅男人」,被攙扶時攬向陸的腰,陸當下反感及鬆開X的手,要X自己行。陸表示,他與X在飯局後關係如常,會就公事聯絡。

【案件編號:DCCC 1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