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駕駛撞欄棄車逃 男警9罪判社服
文章日期:2024年10月18日

【明報專訊】一名男警今年2月在油塘駕駛Tesla電動車時失控撞毁行人過路線欄杆,及後逃去,最終由父親向警員揭發事件。涉事男警早前承認無牌駕駛、不小心駕駛等9罪,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6000元及停牌一年。總裁判官蘇惠德接納報告建議,稱被告已深刻反省、有良好背景,並獲家人支持。

被告余佳炳(31歲)承認1項不小心駕駛、4項無牌駕駛及4項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罪。警方回覆本報表示,被告早前已被停職。

官指背景好已反省

另罰款6000停牌一年

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辯方昨稱報告內容正面,被告有長時間穩定工作,無案底,並有真誠悔意,重犯機率低。

辯方進一步求情稱,案件涉及4次事件,無造成人命傷亡,最後一次事件中欄杆被損毁,被告已賠償,若然法庭不接納報告建議,望就總體刑期給予適當扣減。

辯方又表示,被告事後已考取駕駛執照。

蘇官最終接納報告建議,就4項沒有第三者保險罪判處被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停牌一年;4項無牌駕駛罪各罰款1000元;1項不小心駕駛罪罰款2000元。被告昨日離開法庭後,拔足狂奔。

案情指出,被告今年2月12日下午駕車從鯉魚門道駛向油塘道時失控撞毁欄杆。事後被告離開現場並告知父親,其父緊張難過,因不適到醫院求診,其間向在場警員透露被告無牌駕駛和撞車一事。警方隨後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稱原先買車打算送給女友,惟二人今年初分手,遂將車轉讓胞兄。他承認於2月12日,以及2月6至11日數次無牌駕駛。

【案件編號:KTCC 148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