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案通訊局上訴終院
文章日期:2024年10月18日

【明報專訊】香港電台節目《頭條新聞》其中一集於2020年被通訊局裁定辱警,引發司法覆核,港台工會聯同記協,以及通訊局其後分別提上訴。上訴庭早前一致駁回通訊局的上訴,裁定港台工會及記協部分上訴得直。通訊局回覆本報查詢稱,決定向終審法院提上訴,已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

涉事2020年2月14日一集《頭條新聞》中,主持人在「無品芝麻官」環節諷刺警方囤積口罩;另於「驚方訊息」環節,打扮成警員的藝人王喜從垃圾桶冒出,諷刺警方取消巡邏制度。原訟庭法官周家明裁定「無品芝麻官」沒違反《電視節目守則》、「驚方訊息」違反部分條文。

與訟雙方各就其敗訴部分上訴,上訴庭3名法官以2比1裁定,王喜從垃圾桶冒出一幕針對警方抗疫工作,不是基於社會地位而侮辱任何人,因此推翻原訟庭就辱警方面的裁決。至於節目諷刺警方囤積口罩,上訴庭指港台兩度邀約警方受訪被拒,通訊局於裁決理由遺漏這點,唯一推論是沒將邀約警方一事納入考慮,裁定通訊局決定不合理。上訴庭下令擱置通訊局警告,不會將決定發還局方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