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可就法律問題上訴 無罪裁決不會推翻
文章日期:2024年8月30日

【明報專訊】過往大多數反修例案件在區院和裁判法院由法官審理,不少被判無罪後遭律政司上訴。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被告在高院原訟庭經陪審團被判無罪,律政司可將法律問題提交予上訴庭。對於《反恐條例》首案多名被告罪脫,有大律師接受本報查詢表示,律政司「無資格」就無罪裁決上訴,只可要求澄清法律觀點,然而本案被告判決不受影響,「(被告)唔會無罪變有罪」。律政司回覆表示,會研究相關資料,再決定是否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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