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裁決 屠龍案受審7人6脫罪 首引反恐例檢控 賴振邦「交替控罪」罪成
文章日期:2024年8月30日

【明報專訊】屠龍小隊和無名組織等涉策劃2019年用槍械及炸彈殺警,律政司首引《反恐條例》在本宗反修例案件檢控多人。當中6男1女不認罪受審,經過81天審訊、陪審團退庭商議逾23小時後,昨日高等法院裁定7人所涉《反恐條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及「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均罪名不成立;6人所涉控罪一律無罪,餘下的賴振邦被判一項交替控罪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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