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樂士指國安法更全面 料2020年後檢控多引用
文章日期:2024年8月30日

【明報專訊】今次涉嫌串謀炸彈殺警案於2020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前發生,成為《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反恐條例》)首案,有法律學者認為本案具標誌性意義,或成案例。國安法實施後,律政司於唐英傑案及光城者案引用國安法的恐怖活動罪檢控,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相信,針對2020年及後事件,律政司大多數會選擇以國安法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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