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台獨」分子棄分裂可免刑責 海基會:與政院同立場 陸無司法權
文章日期:2024年6月27日

【明報專訊】大陸上周發布22條意見作為「台獨」定罪量刑規範,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昨(26日)在例行記者會上指出,國家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具備堅實的法理基礎和充分的法律依據,是捍衛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應有之義,凡是以身試法的「台獨」頑固分子,不管其身在何處,國家執法司法機關都將一追到底,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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