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基建營運者名單不公開 保安局:「專辦」人手數十
文章日期:2024年6月27日

【明報專訊】保安局建議制定《保障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要求8個界別的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要採取措施加強電腦系統保安能力;並提出成立隸屬保安局、具調查權力的專責辦公室(見表)。保安局回覆查詢,稱辦公室將由特首委任的首長級專員領導,協調不同政府部門及專家執行相關工作,預計有數十人,來自警方及政府資科辦;為免基礎設施成為網絡攻擊目標,保安局不會公布基礎設施營運者名單,指不論是公私營機構、本地或外資公司,若屬維持本港社會的必要服務,或屬重要的社會和經濟活動營運者,便有可能受新例監管。有議員認為如何界定基礎設施應待進一步釐清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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