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內地書釋「首要分子」 控方遭質疑「走後門」
文章日期:2024年6月26日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設刑期分級制,第一級「首要分子」可判囚10年以上至終身監禁。初選案控方昨引用內地法律書籍,解釋「首要分子」定義,法官隨即質疑,終院已表明不考慮與國安法無關的內地法律,反問控方要求參考內地法律是否「走後門」。據悉控方早前呈交書面陳辭,引用兩本內地刑法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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