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落閘」 限難民申庇次數
文章日期:2024年6月10日

【明報專訊】日本去年修正的《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今天(10日)起生效,除非有「合理理由」,否則政府可以在難民身分申請結果出爐前,強制遣返申請難民3次遭拒的民眾。《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修正後也引進「監理措施」。收到強制離境通知的外國人過去原則上待在收容機構,修法後變成一邊在監理人的監督下生活,一邊辦理強制遣返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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