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阻嚇」 撞死人消防司機刑期覆核被拒
文章日期:2024年5月28日

【明報專訊】一輛消防車2020年12月於西貢公路近白沙灣路段撞斃六旬外籍單車漢,司機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判囚4周,辯方隨即覆核判刑稱被告可能因而失去宿舍及申請公屋資格。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處理,裁判官劉淑嫻表示,不能忽視案件對死者家屬帶來的委屈及困苦,法庭有責任阻嚇不負責任駕駛者;公務員犯案後失去職位及福利而影響家人,並不構成特別理由,拒絕辯方覆核,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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