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網海報所列上課地點不同 兩址一稱或寫錯一稱非主辦方
文章日期:2024年5月20日

【明報專訊】本報記者以報名者身分,根據「新型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培訓計劃)網頁,以及涉事課程宣傳海報上的上課地點,分別到訪金鐘太古廣場和旺角的地址,了解兩處報稱授課地點的實况,其中在培訓計劃網頁上載列的金鐘太古廣場地址,其實是一間共享辦公室,該處職員表明上址並非上課地點,「可能是寫錯地址」。至於在旺角的地址,職員表示該處只是借出場地供上課之用,並非課程主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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