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有辱警隊 警認收賄泄情報囚4月
文章日期:2024年4月27日

【明報專訊】時任男警涉向貸款公司董事收賄款逾1.3萬元,泄露警方調查行動,另未經許可向同袍索取貸款約1萬元,遭廉署起訴。他早前承認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昨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囚4個月。裁判官覃有方稱,他記得警務處網頁列明「忠誠勇毅 心繫社會」,警隊抱負包括維護法紀,警員要品格正直,對被告違反警隊價值觀遺憾,批評被告沒以身作則,令警隊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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