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警銷毁「屠龍領導」會面筆記 辯方質疑不讓法庭知「討價還價」 警否認
文章日期:2024年4月26日

【明報專訊】「屠龍小隊」等人涉策劃於2019年12月遊行設置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以《反恐條例》起訴6男1女,審訊昨於高院踏入第四日。控方傳召首名證人、現任國安處警員作供,他稱屠龍小隊領導黃振強於去年5月向警方表明有意認罪,他與黃10次會面後將全部筆記銷毁。辯方質疑其做法是不想讓法庭得知警方曾與黃「討價還價」,又問警員黃有否提出「你告少我啲罪」,警員均否認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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