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拒交資料案 高院拒批上訴許可
文章日期:2024年4月18日

【明報專訊】已解散的支聯會2021年拒應警方國安處要求交資料,時任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被裁定《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的「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罪成,各判囚4個半月。3人繼於高院上訴遭駁回後,昨在高院申請上訴至終院的許可證明書。法官黎婉姫聽畢陳辭,隨即拒絕批出證明書,指上訴方只是重複早前理據,不具重大而廣泛重要的法律論點,沒合理可爭辯之處,上訴亦沒勝訴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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