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症潛水亡 不符「意外」定義可拒賠
文章日期:2024年3月23日

【明報專訊】在46宗需投訴委員會審理裁決的索償相關投訴個案中,有40宗維持保險公司決定,包括兩宗不獲賠償的戶外活動相關死亡個案,分別涉款120萬和78萬港元。其中一名事主在西藏旅遊期間出現高原反應的症狀,其後失去知覺,被送院治療後同日去世。其死亡證明書顯示,死因為意外死亡,懷疑是高原反應。然而,保險公司以死亡不符意外定義要求為由,拒絕就旅保的意外身故保障提供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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