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更新指引 跨櫃台買賣不視為沽空
文章日期:2023年6月7日

【明報專訊】證監會昨刊發經修訂的有關申報賣空活動及備存證券借出紀錄的指引,為將於6月19日(周一)推出的港幣人民幣雙櫃台交易模式作準備。新指引列明港元及人民幣台屬同一類別,投資者沽出某股份一個櫃台股票前,若已買入另一櫃台股票,並不視為沽空;而雙櫃台莊家符合條件的跨櫃台交易,亦可豁免申報沽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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