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載者可用殘疾車位 灰證易領易濫用 申訴署指「無法可執」 運輸署:將檢視審批準則
文章日期:2023年4月28日

【明報專訊】2021年1月29日起接載殘疾人士的駕駛者亦可使用殘疾人士專用路旁車位,申訴專員公署昨日發表調查報告,發現運輸署就相關證件的簽發過程、準則以及打擊濫泊方面均有不足,處理「灰證」持證人及被載者關係時過於寬鬆,車種及數目無限制,更有一宗個案同時獲批5架車。報告批評運輸署制訂2021年新措施時無諮詢持份者意見,之後又倉卒收緊發證要求和使用條件,令人混淆和無所適從,並加劇泊位供不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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