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公開特首審批外狀理據 張國鈞:視乎資料威脅國安否
文章日期:2023年3月20日

【明報專訊】政府正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由特首把關限制海外律師來港參與涉及國安法案件,聘用海外律師須獲特首許可。對於特首決定的理據可否公開並解釋,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昨日未有直接回應,稱要視乎個案掌握的資料會否為國家安全帶來威脅,又指世界各地處理國家安全資料時,「都會有一個比較嚴謹的制度和設計的安排」,所以將來會否向外透露,主要考慮是公開會否對國家安全帶來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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