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無貨收對賣方起底 女子認14罪
文章日期:2023年2月2日

【明報專訊】36歲女子向作為供應商的女事主訂購面膜,支付4萬多元後無收到貨,獲退回部分款項,她在多個facebook群組披露女事主和丈夫的個人資料,聲稱有人騙財。女子早前遭私隱專員公署控告14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昨天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全部控罪。裁判官下令先索取相關報告,押後至3月8日判刑,其間被告獲准保釋。本案是2021年10月「起底」新條文生效後,第三宗被定罪案件。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