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六四煽集結罪脫 律政司上訴終院提兩爭議
文章日期:2023年1月20日

【明報專訊】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2021年於社交媒體及《明報》發表關於六四的文章,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經審訊後罪成。高等法院早前判她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和15個月刑期。律政司事後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證明書,昨於高院開庭處理。法官張慧玲同意律政司所指,本案涉及重大及廣泛重要的法律議題,批出證明書,判辭稍後頒布。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