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帖文滲透力強 男子認煽動囚8月
文章日期:2023年1月6日

【明報專訊】42歲速遞員涉嫌在社交媒體發布逾百項具煽動性言論、圖片及影片,包括侮辱國家主席、侮辱國旗及國歌;發布香港及廣州獨立言論;鼓勵他人破壞政府制定的防疫措施、煽惑他人繼承七一刺警案疑犯所為等。他上月承認「作出一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昨被判囚8個月。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批評被告的手法滲透力及傳播力強,使用的平台具延續性和永久性,判囚須具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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