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不被官校聘任索償1600萬 官裁勝訴獲賠69.5萬
文章日期:2023年1月4日

【明報專訊】47歲女教師2021年向官立小學自行申請為英語教師,經面試後獲取錄,但其後不獲聘請,校方解釋稱只可從教育局收集履歷聘用英語教師。教師不服決定提司法覆核,要求教育局方賠償1604萬元;高院裁定有關政策過於死板,下令教育局賠償69.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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