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修訂執業者條例 強化維護國安保障
文章日期:2022年12月31日

【明報專訊】普通法地區律師經法院「專案認許」(ad-hoc admission)程序後,可單次來港參與案件審理,過去多宗涉憲制及重大案件都有海外律師身影(見表)。特首李家超昨在記者會上說,因應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的問題,積極考慮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中專案認許條文,強化維護國家安全制度保障。不過,李家超強調,對於海外律師參與不設國安法的其他案件,「我們無任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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