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案 辯方:社團例非針對信託 稱無權挪用款項 官質疑「有權動用唔係權利?」
文章日期:2022年11月1日

【明報專訊】已停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被指違《社團條例》案,辯方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結案陳辭表示,《社團條例》的立法原意是打擊不良社團,不是針對612基金這類非法團信託,法庭解讀條例時應一併考慮其立法背景。此外,陳日君、吳靄儀等首5名被告只是基金信託人,無權私自挪用基金款項,不像社團成員之間需有相互權利及義務,但遭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質疑,有權動用款項「唔係權利嚟㗎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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