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手令檢手機新聞材料 黎上訴失敗
文章日期:2022年10月20日

【明報專訊】警方國安處前年8月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檢取兩部iPhone手機,黎事後入稟司法覆核,爭議警方無權根據《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申請手令檢取手機內的新聞材料。他在高院原訟庭敗訴,不服上訴。上訴庭認為,若國安法實施細則中容許檢取的「指明證據」不包括新聞材料,將「不當地局限並削弱警方調查的效能」,重申新聞自由在刑事調查中「並無豁免」,判黎智英敗訴兼須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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